江西海外侨团
 
 
 
 
 
 
 
 
 
 
 

 

 

 

 

 

 

 

 

 

 

 

 

 

 

 

 

 

 

 

 

 

 

 

 

 

 

 

 

 

 

 

 

 

 

 

 

 

 

 

 


江西侨情
 


   江西是侨务工作对象较多的内地省份之一。据1990年统计,全省共有侨务工作对象约40万人。其中国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为125472人,省内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为117345人,还有约15万人为其旁系亲属。在江西侨务工作对象中,60—70%祖籍为江西,其余为外省籍。
(一)
   20世纪初期,赣籍华侨开始形成。当时正值清末民初,内忧外患,民不聊生。一些劳动人民被迫出国谋生,有的作为“契约华工”卖到国外充当苦力,有的政治避难流亡海外,还有的是出国留学而定居国外,成为江西的老一代华侨,主要分布在东南亚国家。到40年代末期,人数约2500余人。50年代以后,江西华侨的状况有了很大变化。大批去台人员及其子女陆续由台转侨,省内出国的新移民不断增加。到1990年,江西华侨、华人发展到77000余人。分布地区扩展到世界五大洲的60多个国家,居住发达国家的占半数之多。大多数华侨加入或取得居住国国籍,成为外籍华人。江西旅居港澳同胞建国后也有很大增加,1990年达到48417。江西在外折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众多的人才,各界知名人士约有2000人,越来越多的人融入了当地主流社会。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爱祖国爱家乡,对江西的经济建设作了许多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捐赠江西的款物折合人民币达3000多万元。
   江西华侨归国始于民国初年,人数很少,到建国前全省归侨约有300余人。建国后归侨大量增加,其中包括50年代和60年代国家分配来赣就业、就学的归侨职工和归侨学生,以及80年代初期分配来赣安置的印支难侨,还有部分零星归侨,1990年达到3300余人。这些归侨主要来自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缅甸、越来、泰国和日本等国,祖籍为粤、闽的居多。建国前全省侨眷约近2000人,主要分布在丰城、南昌、进贤、赣州、寻乌等10多个县(市),1990年增加为61319人,加上52259名港澳同胞眷属,共计达到114000余人,遍布各个市、县和各个行业。
   建国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工作、生活得到适当照顾,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改革开放以来,已有980多人加入中国共产党,690多人走上领导岗位,1350多人担任县(含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团体委员,1500多人被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二)
   建国前,江西没有专司侨务的机构,侨务工作主要是抗战期间安置、救济南洋难侨以及少量的受理华侨捐赠、接待华侨来访,分别由省政府赈济、垦务、民政、教育等部门办理。抗战胜利后,归难侨绝大部分复员,华侨事务基本停顿。
建国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侨务工作,制定了正确的侨务方针、政策。在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的领导下,江西侨务逐步建立和发展。1954年8月,江西第一个专司全省侨务的机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华侨事务科成立(1961年改为宗教华侨事务处),地、市一级和侨务对象较多的县由政府办公室兼管侨务,少数设和侨务机构或专职侨务干部。侨务工作开始列入各级政府的职责范围,成为政府领导和管理的一项事业。从建国之初到60年初期,江西侨务的主要任务是接待安置建国后回国参加学习和建设的归侨,加强侨政管理。先后安置800余名归侨就业和500余名归侨学生升学;对归侨、侨眷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同时,开展侨情调查,保护侨汇,贯彻华侨、归侨入出境政策。在当时的各项政治运动中,江西贯彻侨务政策曾受到某些“左”的错误影响,但多数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江西侨务机构一度被撤销,侨务工作、侨务政策遭到干扰、破坏,归侨、侨眷备受冲击,在国内外造成不良影响。1971年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后,侨务工作初步得到恢复。1973年1月,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指示,江西省民政局开始主管全省侨务工作,并设立省民政局侨务处。各地、市侨务工作亦随之归属民政部门管理。同年4月,召开全省第一次侨务工作会议,揭发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及其在江西代理人破坏侨务工作的罪行。各级侨务部门着手宣传、落实侨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纠正违反侨务政策的错误思想和做法,复查,处理了一批冤假错案,归侨、侨眷的境遇逐步改善。但由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落实侨务政策仍然受到“左”的干扰,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待“海外关系”问题仍然存在偏见,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重申对归侨、侨眷“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侨务政策原则,明确指出“海外关系是个好东西”,并把“保护和发扬侨胞爱祖国、爱故乡的热情”作为新时期侨务工作根本方针。江西侨务从此进入拨乱反正、全面发展的时期。1979年9月,江西省革命委员会侨务办公室正式成立,1980年1月更名为江西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下称省侨办),为正厅级机构。地、市和部分重点县侨办相继建立。各级政府均有一位领导人分管侨务工作。1980年7月,全省第三次侨务工作会议和全省第一次归侨代表大会同时召开,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全国侨务会议和第二次全国侨代会精神,解放思想,清除侨务工作中“左”的错误影响,明确新时期侨务工作任务和方针,对加强全省侨务工作和侨务部门建设作出部署。随后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在全省侨务系统、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广大干部和归侨、侨眷中,开展一次关于贯彻党的侨务方针政策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端正对“海外关系”问题的认识,正确树立华侨观念。从思想上、组织上为加强全省侨务工作奠定了基础。
   1983年机构改革后,省侨办与省外事办公室、省旅游局合并,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省侨办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均未变。地(市)、县侨务机构相应整。1989年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侨务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发〔1989〕45号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54次常务会议确定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省侨办为省人民政府职能工作部门,统一领导和管理全省侨务工作,独立开展活动,与省外办合署办公;同时各地、市侨办机构建制相继恢复。同年10月,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侨务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国务院侨务工作会议精神。江西侨务工作和侨务部门的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
   80年代前期,江西侨务工作的重点是落实5项侨务政策,正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至1990年,总计平反纠正归侨,侨眷“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946件,占总数的98%,复查纠正文化大革命前的历史老案289件;清除归侨,侨眷职工档案中带有歧视性的材料7500余份;清退补偿各类被挤占,没收的华侨私房1434户,220510平方米;收回安置60年代初期精简下放的归侨职工和华侨直系亲属141人,优先照顾解决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在政治,工作,生活上的大量实际问题。政策落实,侨心振奋。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来赣探亲观光,捐款赠物,投资讲学者日益增多。归侨,侨眷及港澳同胞投身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与此同时,侨务部门在安置印支难侨,兴办华侨农场和侨属企业,争取侨汇,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以及加强侨政管理,侨务信访工作等方面也取得明显效果。
   1984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形式的发展,根据国务院侨办的指示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江西侨务工作的重点逐步转移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即从落实政策为主转向以服务经济为中心,从主要做国内侨务转向全面开展华侨,华人工作和归侨,侨眷工作。各级侨务部门充分利用侨务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大力加强经济工作,以发挥中间媒介作用为主要形式,积极牵线搭桥,配合有关部门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开拓海外市场,促销当地产品,组织劳务输出,为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来赣投资提供服务。同时,整顿,发展侨属企业;改善侨汇物资供应和开展侨汇购房;加强华侨捐赠管理;改革华侨农场经济体制。并相应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措施,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到1990年,全省通过侨务渠道共计引进资金5800万美元,各类侨属企业和侨办经济实体发展到574家;3个国营华侨农场当年农业总产值达到2685.11万元,比1980年增长3.65倍;全省侨汇收入,华侨捐赠都有较大增长。结合为经济建设服务,各级侨务部门的海外联络工作进一步加强。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同国外,港澳的江西社团,重点知名人士建立和发展了联系和交往。到1990年,全省侨务系统共接待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18.5万余人次;公费邀请6知名人士来赣观光。至此,江西侨务形成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国内,面向国外,服务经济和为侨服务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全面发展的新格局,在扩大对外开放,振兴江西经济,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发展中外友好合作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示出来。
   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侨务法制建设的加强,江西侨务工作面临更为有利的条件和更加繁重的任务,将为振兴江西,振兴中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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